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大纵湖文旅 发布时间:2025-07-04 10:13:59 点击数: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29.00万

3、最高限价:服务基准价的100%(折扣率)(服务基准价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4、采购需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9座以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租赁服务(含第三方劳务人员)、13-24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含驾驶员)24座以上大型客车租赁服务(含驾驶员)。除法定必保险种外,成交供应商还需投保100万元及以上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并为车上乘客提供每人每座50万元及以上保额的保险。须在合同签订前确保车辆保险险种、保额符合上述要求;除交强险外,若保险不全,应出具承诺函,保证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满足规定,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履行期间,若所有服务单位累计收取的服务费总额达到29.00万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若两年期限届满,所有服务单位累计收取的服务费总额仍未达到29.00万元,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完成服务交接、费用结算及其他善后事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投标人需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小微型客车租赁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班车(加班车)客运或旅游客运。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3日至2025年71018:00时,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盐城兴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2楼,联系方式:夏工,13770079624,微信同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西裙楼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七、特别说明

1.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

  系  人: 蔡主任 

   话:1381558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盐城兴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2楼

  系 人:夏工

   话:1377007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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